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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链票据有限追索服务首批业务落地

2025-05-22 09:31:59 | 来源:云票据 | 编辑:云票据

一、票据有限追索服务政策梳理

2025年4月30日,人民银行等六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规范供应链金融业务 引导供应链信息服务机构更好服务中小企业融资有关事宜的通知》,提出:研究推动经营主体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通过市场化、法治化方式试点供应链票据有限追索服务。

同日(2025年4月30日),上海票据交易所发布《关于试点为供应链票据提供有限追索服务的通知》,为满足市场参与者防范追索或有债务风险的需求,票交所将根据市场参与者“自愿参与、自主选择、自负其责”的原则,试点为供应链票据提供有限追索服务

2025年5月14日,上海票据交易所发布《上海票据交易所有限追索服务操作指引》,明确票据有限追索服务的基本定义、适用规则、操作流程等票据有限追索服务是票交所为票据当事人提供的一项增量服务,票据当事人从票据签发环节开始,就票据追索权范围自愿达成一致,持票人承诺不可撤销地放弃对票据承兑人及其保证人(如有)以外各前手的追索权,仅保留对承兑人及其保证人(如有)的追索权。票交所根据市场参与者的授权提供登记、托管、交易、清算、结算等票据市场基础设施相关服务。票据当事人签署提交《关于接受票据有限追索服务的承诺书》并纳入白名单后,即可参与有限追索服务。


二、首批业务落地

2025年5月15日,票交所约请部分供应链平台和商业银行召开了供应链票据有限追索工作说明会,围绕有限追索业务准备、协议签署、系统改造等相关工作实施计划进行交流讨论。

供应链平台表示,企业参与有限追索业务,转出票据后不再承担被追索责任,可以实现应收票据科目的终止确认,有助于压降“两金”、降低资产负债率、优化财务报表;集团企业还可以通过有限追索推动账款清欠工作,实现成员单位之间的“N角债”化解。

金融机构表示,参与有限追索的贴现银行在卖出票据后,不再被后手追索,为贴现环节释放风险资本奠定了基础,促进金融机构利用有限的风险资本为企业提供更多贴现融资,更好服务中小微企业和实体经济。

参会机构还表示,实现有限追索后,链上企业与承兑人信用风险相隔离,降低了承兑人信用风险外溢的可能性,有助于减少社会矛盾纠纷、节约司法资源。

2025年5月16日,供应链票据有限追索服务首批业务顺利落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单汇信息科技(广州)有限公司和青岛海尔软件发展有限公司作为供应链平台参与了首批业务。6家企业签发了“仅向承兑人及其保证人(如有)追索”的供应链票据共计5624万元,其中,招商银行作为贴现银行为有限追索票据办理贴现业务4973.8万元。


三、有限追索机制的影响分析:不同主体应该如何应对

持票人:审慎决定,全面评估

在传统追索机制下,持票人接票时往往存在“层层兜底”的心理预期,即便承兑人出现问题,也能顺着背书人进行追责。然而,在有限追索机制下,情况发生了根本性变化。若持票人选择参与有限追索,其唯一可追索的对象仅为承兑人,承兑人的信用状况成为其资金安全的唯一保障。因此,在票据流转之前,持票人必须重新审视并全面评估承兑人的资质、供应链平台的风控能力以及贴现价格的合理性,以确保自身利益不受损害。

承兑人:压力与机遇并存

有限追索机制取消了“分散背书责任”,将所有追索权集中于承兑人,这意味着承兑人将承担“签一票,担全责”的巨大压力。对于高信用主体而言,这一机制将为其带来优势,票据的流转将更加顺畅,融资成本也可能随之降低;而对于信用状况不佳的企业来说,则可能面临被市场“边缘化”的风险,票据可能将难以获得贴现和承接。

背书人:责任减轻,但需谨慎参与

以往,许多企业由于背书连带责任的存在,对接票、转票持谨慎态度,生怕卷入票据兑付纠纷。有限追索机制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背书人的责任压力。然而,背书人也需明确,一旦参与此类票据业务,就意味着仅扮演“传递者”的角色,无法再通过“非我承兑”的责任转移方式进行风险防控。这对企业的风控系统提出了更高要求,企业不能再单纯依赖“背书链安全”作为被动防线,而需建立更为完善的风险防控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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